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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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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应对矛盾错综复杂、挑战机遇交织的经济财政形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做好打好发展“六仗”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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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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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应对矛盾错综复杂、挑战机遇交织的经济财政形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做好打好发展“六仗”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党建引领,推进党建财政融合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统领财政工作的总纲,教育引导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强化理论武装,依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班等,持续推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截至目前,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上党课5次。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召开五四青年座谈会。举办“踔厉奋发起新程勇毅前行担使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突出党建服务“国之大者”。在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等任务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动机关党建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号召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和巡山执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工作,结对帮扶九龙村和坳上村210户联系户,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攻坚克难,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掌控重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坚持保障收入。紧紧围绕全县财政收入任务和增长目标,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2023年以来,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X%。其中:截至5月底,完成地方财政收入X万元,完成全年进度的X%,同比增加X万元,增长X%(其中:税收收入完成X万元,同比增加X万元,增长X%;非税收入完成X万元,非税占比为X%,同比增加X万元,增长X%);上级补助收入共计X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X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完成X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X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X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收入X万元,生态功能区补助X万元,革命老区补助X万元,结算补助收入X万元)。二是持续盯牢支出。全县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万元,同比增支X万元,增幅X%。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类支出为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X%,占财政总支出的X%。

(三)强化统筹,优先保障重点民生资金

坚持保障民生,优先保障重点民生资金拨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一是重点保障教育投入。2023年XX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X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X万元,增长X%。截至2023年5月,完成教育支出X万元,支出进度为X%,基本达到序时支出进度目标。持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小学生均650元/年,初中生均850元/年,2023年上半年足额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X万元。积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支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课后服务县级配套6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切实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生效。二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由2022年的人均84元提高到人均89元,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共计X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投入资金X万元;免费产前筛查457人,高危人群干预77人,拨付资金X万元;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053人,拨付资金X万元;先天性心脏病筛查589人,拨付资金X万元;新生儿疾病筛查453人,拨付资金X万元。三是做好社会救助保障。为切实提高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根据X〔2023〕X号文件要求,我县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提高了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并保障每月及时拨付到位。2023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22年的4600元/年提高至504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由2022年的6360元/年提高至6600元/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10200元/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到1100元/人/月。提标后,我县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由2022年的385元/人/月提高至420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救助水平由530元/人/月提高至550元/人/月,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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