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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类制度汇编(19篇)
目录
1.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
2.局党组议事制度4
3.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5
4.党风廉政制度7
5.督办制度8
6.财务制度9
7.物品采购、管理制度13
8.来信来访制度15
9.人事管理制度16
10.保密制度16
11.电脑电话使用和管理规定17
12.首问责任制度18
13.机关AB岗工作制19
14.文明办公制度20
15.办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0
16.文印、印章、档案管理制度21
17.公文处理制度及有关规定22
18.慰问干部职工或家属规定24
19.考勤和请销假制度24
1.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区发改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筹备组织工作。
第四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重大项目申报,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政策扶持等;
(二)申报改革试点、示范创建等;
(三)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支出(5000元以上),重大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招投标、采购等;
(四)重要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五)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七)下属企业重大事项;
(八)其他需进行重大决策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单位党组会或者班子会形式研究决定。
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承办科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办公室备案列入议题→党组会(班子会)研究决策
(一)承办科室意见。承办科室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相关资料,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决策目标和各种决策备选方案,形成方案初稿后,报分管领导审核;
(二)分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根据文件要求对承办科室上报的方案初稿进行认真审核,并决定是否可以报党组会(班子会)研究;
(三)列入议程。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并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列入会议议程;
(四)提前通知。办公室原则上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开会;
(五)党组会(班子会)研究。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六)作出决策。对由单位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七)督查落实。如有必要可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局办公室以交办单的形式进行交办,并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第七条局党组会议和局班子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
第八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科室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局党组议事制度
一、党组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增减次数,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1次;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一次;研究群团工作每年一次。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
二、党组成员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会前须向党组书记请假。
三、党组议事原则: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具体议事原则是:
1、党组对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按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2、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党的纪律,对党组的决议不得有任何抵制的言行。
3、个人意见与党组的决议相悖时,可保留个人意见,但要坚持的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
四、局党组会议讨论的内容:
1、学习党规党章,及时跟进学习XJP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委书记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2、学习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发改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局内重大工作事项。
3、研究讨论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事变动和工作人员的调配、“三重一大”事项等工作。
4、研究干部职工的各种奖惩和年终考评等工作。
5、讨论研究党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相关工作。案。
6、研究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立案查处。
7、需党组研究决策的其它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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